问题 | 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满足以下四项具体条件便可以认定该行为属于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核心要义的体现:
第一,本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国家各级各类政府机构内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这一主体身份; 第二,从主观状态来看,行为人必须明知自身所做的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却故意没有采取紧急有效措施来实施解救行动; 第三,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客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责所在范畴之内积极作为,拯救处于危险境地的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国家机关的良好声誉不受损害; 最后,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和情况,这种犯罪行为必须表现出其收到了解救请求或其他知情者的举报信息,但却故意不予理睬,从而使得被拐卖妇女面临进一步的困苦境遇并造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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