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明确指出,具备刑事责任年龄且行为能力健全的任何自然人皆可构成本罪之主体。换言之,无论成年与否,若满足上述必要条件,则均可能成为抢夺罪的实施者。尽管针对青少年犯罪存在特殊的法律规定,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抢夺罪方面享有与成人同等的控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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