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怎样才算是情节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遇到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件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种情况:
若存在其中任一种情况,则应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较为严重。 具体包括: 1.所抽取的头息累计金额达到3万元或以上; 2.共计筹集到的赌资额达到30万元或以上; 3.总参与人数达到120人或以上; 4.在创建了赌博网站之后,通过向他人提供进行组织赌博的渠道,从中获取的违法所得金额在3万元或以上; 5.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过程中,获取的违法所得金额在3万元或以上;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人,接收投注的行为经常发生; 7.积极吸纳未成年人加入网络赌博活动;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我们可以做出如下解读: 1.对于犯有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将会面临五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或管制,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处罚。 2.若是犯罪情节更为严重的话,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将面临罚金的处罚。 一般来说,开设赌场罪主要考察的是行为人是否在实际上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生的行为。 而一旦赌场的经营正式启动,并有人开始实际使用赌场设施,便可以认定为本罪行为已经完成,此结果与开办者是否实际上取得收益无关紧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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