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之确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倘若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出现了如追逐竞驶且情节极其恶劣、酗酒驾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人数或者超过规定时速驾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等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便可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若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以上所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相同的法律规定进行惩处。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罪名,则应当按照处罚更为严格的规定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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