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指的是几个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聚众斗殴罪乃指众多人员集中参与打斗的行为。本法规则并未明文规定具体要求多少人方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名,而是根据斗殴事件的特征、范围、影响力等方面因素而决定是否达致刑事犯罪的标准及其严重性。因此,聚众斗殴罪的成立并不仅仅依赖于特定的人数限制,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存在多位人士参与斗殴,并且满足法规中所提及的其他加重情节,例如频繁发生聚众斗殴、规模庞大、社会影响恶劣、在公共场合进行斗殴等等,即便参与人数较少,亦有可能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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