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涉及非法经营同类业务的犯罪行为;
(2)与亲朋好友之间进行非法利益交易的定罪因素; (3)由于处理签约及执行过程中的工作疏忽,导致受骗并给当事人带来可能的财务损失的法定罪名; (4)对职务上的严重过失行为造成公司破产或者重大财务损失的认定; (5)滥用职权引发的造成公司破产或严重经济损失的法定罪行; (6)在操作国有资产出售时,因私利影响而以低于正常价格转让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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