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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刑时所说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体指哪些内容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领域内,有关于对个人全部财产解除效力的规定,通常是对于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之一。
这种惩罚措施主要针对那些作为罪犯的人士,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罚责,而个人全财产则代表了这些罪犯的经济利益来源,这其中不仅包括他们本身拥有的资产以及基于共有关系下在共同财产中所占有的部分份额,而且也不包括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任何财产。
因此,在决定是否采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惩罚措施时,必须考虑到犯罪分子家人的权益保护问题。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并非仅仅理解为犯罪分子名义旗下的所有家庭成员,而是确确实实归属于犯罪分子家属个人独有且不存在争议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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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