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淫嫖娼会留下案底记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案底”,通常特指个人过去犯下违法犯罪行为所留下的记录信息,也可称为“罪犯犯罪记录系统”。
在我们国家的立法体系中,“案底”这一术语通常是指曾经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被法院判定有罪后,所产生的相关档案资料的记录。 换句话说,只有当某位人士经由法院最终裁决确定为罪犯之后,该档案记录才可以被视为“案底”。 而针对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而言,这些事件并不会构成实际上的案底。 当然,这些档案会长期储存、保全,无法随意进行销毁和删除。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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