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客体为人身以外的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换言之,不符合上述定义的物品,如未经合法程序取得的财产或为国家明令禁止流通的物资等,均无法被纳入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范畴之内。进一步地,按照刑法所涉及的一般性原则,能够作为盗窃罪犯罪对象的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对那些缺乏经济价值的物品,诸如废弃物以及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品等等,原则上并不构成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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