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如何界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所述: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包括了国家严格执行的药品管理体制以及人民公众的健康权益两种要素。 2.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呈现出的是销售劣药,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的行径。 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这一表述主要表示造成患者身体残疾或是其他严重的并发症,或者因为使用劣质药物耽误了治疗过程,从而使得病情恶化并导致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等恶果。 3.主体方面: 本罪名的实施者主要是一般的刑事行为主体,既涵盖了个体自然人,也包含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意愿是故意为之,过失则无法构成此类犯罪。 这其中蓄意的意图可以被分解为两个部分: 第一是用特定方式熟悉并知晓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属于劣质品及其销售该类商品的行为有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威胁的不良后果; 第二则是行为人对上述预测的后果持放任的心理状态,也就是说,这种道德上的错误只能通过故意间接来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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