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为了形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公然违背相关规定进行危险作业,威胁到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该罪行的确切定义及其构成要素具体如下: (1)侵害对象: 直接指向公共安全; (2)实际状况: 表现在强令捕获者无视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危险性,仍让下属强行进行作业; (3)刑事责任主体: 这是任何人均可犯下的罪行,包括拥有行使命令权力的人,他们通常在作业组织中担任领导、指挥、调度等职务; (4)犯罪心态: 必须是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仅涉及对所造成的后果有责任,但并不是对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承担风险的行为产生过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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