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于网络非法经营罪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定义,非法经营罪具体指行为人在未经相应政府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各种涉及干涉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带有限制买卖性质的物品的活动,包括从事买卖多种进出口许可证,编制及出售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环境的业务。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从事上述活动之外的非法经营事项时,同样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混乱,那么,他就会被进一步判定为违反了法律。 第一款中,对于犯罪分子的惩罚措施是: 若系自然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附加进行罚金,罚金金额以违法所得作为参考依据,且罚金金额应在非法所得范围内;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个体,将面临更高的刑期和更重的罚金乃至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 第二款中,则明确表示单位有此种违规行为时,将会被判处一定罚款,并且对其中的直接负责人等法律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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