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东西不还是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捡拾他人遗失之物品后未及时返还,则此举有可能被视为侵占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所谓侵占罪,即指擅自将受托人为其保管之财产,或意外遗落在特定场所,以及掩埋于地下的事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或向有关部门提交该等附属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的明确规定,对侵占罪给出了详细的法律解释与惩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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