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帮信罪的数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帮信罪的流水认定规范主要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考量:
首先,帮信罪中的“流水”特指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资金进入持卡人账户的货币金额总额; 其次,该罪行的入罪门槛之一便是支付结算达到二十万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相关犯罪的定性; 最后,若证实某些流水并非纯粹的收款或付款性质,应当允许将其从整体总额中予以剔除。 针对帮信罪的成立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主体需满足条件,即帮信罪的主体范围可以涵盖任何自然人,只要他们年龄达到16周岁即可; (2)在主观心态上,要求行为人知道自己正在协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行为; (3)此罪行侵害的对象为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严格管控秩序; (4)在客观表现上,需要以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服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该等行为便构成帮信罪。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该罪名的客观要素具体为,清楚了解别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并为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以及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全方位的技术保障,甚至包括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多领域的帮助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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