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管辖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在网络上进行开设赌场罪行的案子,司法程序通常会委托犯罪行为发生所在地区域,亦或是赌博网站服务器设立之地以及赌博活动组织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办理。若是此等违法行为触及到了国际范畴,可能需要通过多个地点或者多个国家联手进行调查和侦办。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此类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归属问题应遵循“犯罪地”原则,即由犯案地点所属之地的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和管辖。如若由被告人身处的居住地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时,则该地法院同样拥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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