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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罪行可以适用监外服刑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在牢狱中服刑的罪犯,若出现任何以下详述的情况,则将会赋予其暂时性的监外执行权利:
首先,倘若罪犯体质虚弱且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病患,则可允许其暂时代替在狱中服刑;
其次,如果罪犯属于孕妇或者正在哺乳她们新生幼儿的女性囚犯,同样可以获得这一特许;
最后但并非最次要的,对于某些生活无法自理,并且假使将其暂时释放至监狱以外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他们也能够享受到上述特权。
但是,假如以上罪犯被判定为判处无期徒刑,那么在此基础上,只有当他们具备上述第二点(即怀孕或正在哺乳幼儿)的条件时,才有可能享有类似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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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