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卖淫罪的表现特征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诸如组织卖淫罪等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行为人为实现其意图而采取了组织、策划以及指挥他人卖淫的一系列行为。
首先是“组织”这一行为特性,它所代表的含义在于发起或者创建卖淫集团亦或是卖淫窝点,然后对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约化的控制,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发挥出作为组织者的角色推动整个行动的进展。 接下来是“策划”,它更突出地表现在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周密的筹划布置以及制定相应的计划上。 最后是“指挥”,其核心要素就是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人员参与卖淫活动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领导者或指导者的身份及其发挥的巨大作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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