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次强迫交易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运用暴力及胁迫等手段来施加不当影响和压力进而引发的相关行为,情节程度严重之际,便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犯罪。
该类型犯罪的主要行为表现在: 强制他人购买或出售产品、接受或提供服务,通过暴力威逼或世俗谴责等途径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的商业投标、拍卖,通过威胁或恐吓等手段来迫使他人转让或收购相关财产、权利或利益,以及强制他人参加或退出特定的经济经营活动过程中。 在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中,针对此类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犯有强迫交易罪。 若涉及到的强迫交易行为超过二十次,如此情况已达到了情节极其严重之界限,依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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