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参与者未获利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对于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要件而言,获取利益并非是必须的前提条件。无论行为人是否通过此种行为获得了经济上的收益,只要他们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心知肚明,并且为之提供了某种形式的技术支持或者协助,而且这种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那么就足以被认定为触犯了本罪名。因此,即便参与者在整个过程中并未获得任何经济上的好处,只要他们的行为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所有情况,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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