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证据怎么判定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构成盗窃罪的案件而言,其成立并非仅需具备直接证据以证实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事实上,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采用诸如间接证据、推论以及排除合理怀疑等多元手段来进行判断与认定。举例来说,当有人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被发现持有被盗窃之物而又不能给出合理之解释时,综合考虑其他各种间接证据的情况下,便可作出推断该人可能实施了盗窃的结论。另外,在排除合理怀疑这一环节上——即排除所有看似合理却不符合案情的解释可能性——亦能判定某人为盗窃罪的罪犯。因此,虽然缺乏直接证据,但仍可以借助间接证据及其推论方法来对盗窃罪进行准确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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