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刑法所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该罪行侵犯的核心为司法机构正常法律程序的进行,针对的特定对象便是各案件中的当事人;
2.在客观作为上,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表现为为当事人提供协助行为以实现消灭或伪造证据的目标。
这里的“帮助”内涵丰富,具体涵盖了为当事人的灭证、伪证行为筹备所需工具、清除道路上的阻碍、策划策略并为之提供条件支持、声援鼓励及增加当事人对消灭、伪造证据信心等方方面面;
3.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主体资格并不属于特殊范畴,任何已经成年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嫌疑人。
4.主观因子——故意,是本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这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另一方在案情中担任着当事人身份,然而在出于为帮助他人而不惜实施毁灭、伪造证据这一举动时,他们依然决意这样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