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作案时,个人量刑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判定,若为团伙性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则将视为共同犯罪事件,在此情况下,该团伙中的所有涉事人员皆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首先,以下为共同犯罪责任分配的详细说明: 第一,对于组织与领导犯罪集团的首恶分子而言,他们必须接受与该集团所犯下的所有罪行同样的惩罚。 然而,于此之外的主要罪犯,应依据他们本身所参与或组织、策划的所有犯罪行为而受到科罚。 第二,针对从犯,法院应当考虑减轻其刑责、减轻处罚或甚至予以赦免。 第三,若为受胁迫而参与犯罪行动的,他们的处罚程度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予以调整,或是予以赦免。 第四,教唆他人犯罪者,应对其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之角色负责。 如果教唆对象未犯下所教唆之罪行,那么对于教唆者,可以考虑减轻或处罚力度,但仍须根据特定情形来定夺。 其次,需要明了的是,联合犯罪顾名思义,即两人及以上人员共同谋划并故意实施。 具体来说,第一种情况是,组织和引导一个犯罪集团实施犯罪活动的,或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个体,通常会被判定为主犯。 而另一方面,那些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仅担任次要或支持性角色的人士,通常会被认定为从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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