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能使寻衅滋事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寻衅滋事并扰乱社会秩序这一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了四类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肆意攻击他人且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或携武器攻击他人者,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 其次,如行为人频繁追逐、阻挡、侮辱他人,严重干扰被害人正常的劳动和生活,甚至导致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恶劣后果; 第三,强行索取或任意损坏、占有私人或公有财产价值达2000元及以上,而且这种行为已经发生过三次或者具备其他严重情节; 最后是在公众场合惹是生非,严重混乱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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