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第82条之规定,拘留的实施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若公安机关面临有关现行违法行为或重大嫌疑人之情况,且遇有以下情况者,则可予以先行拘留:其一,正在预备实施犯罪; 其二,正在实际实施犯罪,或是即时被他人察觉到此类活动; 其三,犯罪行为被确凿地指证存在; 其四,在其居住区域或行动场所内发现犯罪证据; 其五,犯罪完成后,其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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