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限延长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情形中,如需延期侦查,可由省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延长期限为两个月:(一)地处交通极其不便、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且案情重大且复杂的案件;
(二)涉及多名嫌疑人且情节严重的重大犯罪团伙案件; (三)跨区域流动作案、案情重大且复杂的案件; 以及(四)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证据收集困难程度较大且案情复杂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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