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社会上常说的团伙犯罪,这是一种口语化的表述方式,而在我国刑律规定中,将这种形式的犯罪行为称为“共同犯罪”。
对于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我们可以进行如下理解:首先,对于那些组织或者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必须依照整个集团所犯下的所有罪行加以惩处; 其次,对于除了直接领导者之外的其他主要被告人,应当根据他们既参与其中又参与策划或者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来确定刑罚; 最后,对于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判处、减轻刑罚甚至予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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