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适用于法定免除刑事处罚条件的情况包括:
(一)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性极小且并不被视为犯罪者; (二)针对已经超过法律追诉时效期的犯罪行为; (三)根据国家特赦令获准免去刑罚负担者; (四)依据我国《刑法》告知才能够进行处理的罪行,在未得到告发或被告知者请求撤销告发的前提下; (五)涉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然死亡的情况; 以及(六)符合其他严格法律条款并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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