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刑事追诉时效后,法院会如何处理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该案件已超越了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那么司法机构理当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若已作出裁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对此情况进行审查和纠正,涉及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以及宣告无罪等方面的事宜。 此外,在特定情形下,如案件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小者,不宜认定为犯罪”,或“获特赦令免除了相应刑罚”等法定条件符合时,亦应参照上述原则展开相应处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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