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及弹药的罪名成立所必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首先,行为人须实施了非法私自收藏或拥有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行为; 接着,行为人需要非法私自收藏或拥有以火药作为动力源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至少一支,或非法私人收藏或拥有以压缩气体等其他动力源的非军用枪支不得少于两支; 再者,行为人还需非法在自己家中私藏、持有军用子弹超过二十发、非军用的气枪铅弹数量应在一千发以上乃至更多,或是非法在自己家中私藏、持有非军用的子弹在二百发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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