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在刑法中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二者间的差异,犯罪预备通常是对即将实施之犯罪而言,其所指向的是为实现该犯罪目的而预先为之准备工具或营造实施条件的行为;
而犯意表示则主要在于表明行为人具有实施特定犯罪行为的意图,但实际上尚未开始实施任何准备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预备犯案件,在量刑方面可以按照已构成犯罪案件中的既遂形态,给予相应程度的从轻、减轻处理甚至撤销案件不予以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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