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未还,是否还能维持友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依据实际情形而定。
1、欠债未清偿一事通常属于民间纠纷范畴,一般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类事件的干预程度较低,不会深层次地介入其中,顶多就是进行调解工作罢了,绝少有可能立案调查。 2、然而,倘若行为者在借贷之初便怀揣着不打算偿还贷款的意图,并且在借款过程中采取了诸如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欺诈手段,那么此类欠债不还之人便有可能构成金融诈骗罪,此时受害方有权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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