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明确指出,任何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便可能构成犯罪:
其行为足以对人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伤害; 无论是否实际产生了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高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都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须承担相应罚金。 第一种情况是指生产和销售被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 第二种情况则是指在没有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前提下,擅自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此类药品仍进行销售。 第三种情况是指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等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最后一种情况是指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罪名,或者与其他犯罪行为相互关联,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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