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属于阻碍社会管理,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冒用代表国家权利的职务进行诈骗或者使用其他虚假身份招摇过市的行为,以及故意不遵守和执行人民政府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依法制定并发布的决断和命令的行为;
蓄意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 恶意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修车、警车等特殊车辆通行的复杂情况等等都属于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类型范畴。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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