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怎样不起诉对方的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想对某项洗钱罪案予以不起诉处理,通常是由于相关证据尚显不足、所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以及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或立功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所致。然而,在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倘若经审查认定其不具备法律上的犯罪性质或是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这一决定的作出需经历严谨的审查程序,绝非轻而易举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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