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在广州严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中被明确界定的犯罪行为,即当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时,仍然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将构成此罪。由于广州市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其网络犯罪活动或许更为频繁和活跃,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往往相应地加大。然而,具体的严重性程度仍需要根据当地司法实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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