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洗钱罪判刑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哈尔滨作为我国的重要都市,在其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循全国统一的刑事立法精神与原则。具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九十一条,即“洗钱罪”的相关规定,对于该类违法行为的惩罚往往是通过没收其所涉犯罪所得及由此衍生的利益,同时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在此基础上,若涉案金额巨大或伴随其它恶劣情节,则可对罪犯施加更为严厉的制裁,包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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