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其他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的其余几种情况主要囊括了如下几个要点:以捏造事实或者隐匿真相为手段,比如虚假的身份识别、制作伪造的合同文件、以及虚假夸大的项目情况等;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却通过欺骗方式诱导另一方签署合同;通过故意进行财产转移,来逃避原本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以及在整个合约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对方财物之后迅速逃离现场。以上所有行为都有可能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其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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