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什么是拒不退还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典定义中的侵占罪中,“拒不交还”这一表述主要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并且应当依据法律或约定将他人的财产退还给原所有者,却故意拒绝这样做。
例如,当财产所有者明确要求返还其财产且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财产确实属于其所有时,行为人仍然无视这一事实,明确表达出不会归还的意愿; 或者尽管表面上表示愿意归还,但在事后却私自处理这些财产,导致实际上无法实现真正的返还; 或者通过编造诸如财物被盗窃、遗失等虚假理由来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从而拒绝返还; 或者在明知已经非法处置了他人财产后,仍然拒绝追回或赔偿等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