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从犯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明文规定,对于涉及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倘若他们所实施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开设赌场罪,然而相较于主要罪犯而言,其角色较为次要或仅扮演辅助角色,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范,对于从犯应该给予从轻、减轻甚至豁免刑事责任的惩罚。 至于具体的惩罚措施,需根据个案的详细情形予以斟酌,其中包括从犯的犯罪情节、在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其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等方面的表现。若从犯在开设赌场罪中发挥的作用相对次要,例如仅仅提供了部分资金、场地等资源,并未直接参与赌场的运营管理,抑或是在受到威胁、欺骗等情况下被动参与到犯罪活动中去等等,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减轻乃至豁免刑事责任的惩罚。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裁决。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从犯情节与惩罚标准或许会因司法解释及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而产生差异,因此在处理实际案件时,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确定对从犯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