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骗出借银行卡能否构成帮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出借银行卡是否构成帮信罪的问题上,必须要依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具体而深入的分析。如果出借行为是以他人欺骗为基础开始的,也就是说出借人本身在做出这个决定时,并不清楚他的银行卡会被用于犯罪活动,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能不会被判定为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然而,如果出借人已经明确知晓或者应该知道他人正在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犯罪活动,但是依然选择将银行卡出借出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很可能就会被判定为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且根据其行为的严重性,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如果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同时也符合了其他犯罪的条件,那么就应该按照处罚更严厉的那一项来对其定罪量刑。因此,是否构成帮信罪,主要看的就是出借人是否真的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他的银行卡从事犯罪活动,以及出借行为的具体细节和情节。如果出借人是因为受骗而出借银行卡,而且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他其实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他的银行卡从事犯罪活动,那么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出借人可能不会被判定为犯有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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