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有没有从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中所明确规定的,对于开设赌场的不当行为,依照其情节严重程度,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拘役或是管制不等的惩罚措施,同时,还需附加罚金。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所谓的从犯现象。在此我们需要深入探讨下什么是从犯。从犯,顾名思义,便是在一系列的共同犯罪活动中起到次要或者协助作用的犯罪份子。尽管他们有可能参与到赌场开设的全过程中,但却并非是决策者或者主要受益者。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在赌场的开设过程中,仅仅发挥了次要或协助性的作用,例如提供场地、设备、资金等资源支持,但并非充当着赌场的发起人或主要负责人,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将其归类为从犯类别。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犯应受到相应的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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