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关于侵占罪的法律解释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四川省对于侵犯所有权罪的审判方式严格按照中国全境统一适用的刑法准则执行。所谓侵犯所有权罪(俗称“侵占罪”),乃指嫌疑人未经许可擅自把拥有合法权属的他人财产据为已有;亦或是将他人不知不觉遗失或故意掩埋的物品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却又拒绝归还或上缴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有着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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