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罪有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法律明确要求,追诉时效期应依照犯罪行为所判定的法定最高刑予以计算。就拐卖妇女这一罪行而言,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而,其追诉时效期应设定为十五年。若犯罪行为发生于此十五年追诉时效期之内,则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十五年者,将不再进行追诉。反之,若犯罪行为发生于此十五年追诉时效期之外,则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二十年者,同样将不再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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