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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法院拒不立案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经法院审理发现侵占案并不符合立案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控告方有权依法要求法院进行详细解释为何未予立案,同时还享有申请复议的合法权利。
然而,若经过法院深入审查之后认定侵占行为确无犯罪事实存在,抑或是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诉刑事责任,则此时不予立案的决定应视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此,控告方可就法院的裁定提出异议,并于重新审议之时提交充分的证据或理由以支持自身的指控主张。倘若复议结果依然维持原判,控告方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请求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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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