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犯盗窃罪怎样不用坐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若犯罪行为性质轻微且未达到需判刑程度,可依法对其免于刑事处罚。对于初次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而言,如果涉案金额较小,同时又未引发严重后果,鉴于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适当考虑运用非刑罚性处理办法进行处置,例如实施训诫、责令被告书写书面保证书并表示忏悔、向受害人表达歉意、作出经济赔偿等措施。
另外,倘若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积极表达认错态度,自愿退还赃款或赔偿受害者损失,或是存在其他具有减轻刑责倾向的情节条件,同样可以作为酌情从宽评处的支撑因素。 然而,能否最终予以豁免刑事处罚,应根据特定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司法机构所拥有的裁判权来做出明确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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