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可以是法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盗窃罪的主体应为自然人而非法人。这是因为法人作为一种组织形式,缺乏如同自然人般的生理与心理特征,因此不可能构成本罪。对于法人实施的盗窃行为,依现行法律规定,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盗窃罪只能适用于自然人,而法人并不构成此项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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