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能会见公安局人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有权接见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具有权与关押中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进行会面以及信件往来。当辩护律师会晤关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务必带上律师执业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所签署的委托书,条件许可下则需提供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立即为辩护律师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因此,律师是有权利会见被定罪的罪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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