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搭讪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这一法律概念,主要是针对那些无事生非,随意伤害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追赶、围堵、辱骂或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共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在公共场合挑起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然而,搭讪本身并不能直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若搭讪仅作为一种简单的社交行为,未对他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侵害,亦未扰乱公共秩序,则无法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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