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同时作无罪和罪轻辩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可依法同时为被告人提供无罪辩护及罪轻辩护服务。辩护律师对于无罪辩护的案件,可以在庭上声明将保留其无罪辩护的立场,然而,若假定被告人需承担罪责,辩护律师也有权当庭提出或于庭审结束后提交关于被告人罪行较轻的辩护意见以及相应的量刑建议。
首先,无罪辩护是指在法庭审理期间,由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进行无罪抗辩,最终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情况是公诉方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认可,被告人因此被判定有罪;另一种情况则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得以被宣告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辩护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其次,罪轻辩护则是指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关其罪行轻微或应当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证据与观点,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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