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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让人保管物品,别人拒不归还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有他人保管贵方财物并且拒绝按约归还,贵方可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应积极寻求通过和解方式加以解决。您有权向对方提出返还财物或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请求。
如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满意结果,贵方也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倘若被保管之物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贵方甚至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因为此种情况下,对方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构成了非法侵占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九百条??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九百零二条??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九百零三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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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22:05